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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
合肥未現房產證“加名熱” 解讀婚姻法新解釋
Time:2011-8-29 19:46:36 Author:admin
今年8月28日是《公證法》頒布六周年紀念日,當日,以“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公證與您同行”為主題的大型公證集中宣傳活動舉行。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出臺,夫妻財產公證問題引起大家關注。記者也采訪了司法公證相關人士。
合肥市司法局公證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辦理夫妻財產約定較以往增五成,從咨詢和辦理情況來看,目前還沒有出現由于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而導致的集中加名字的現象。工作人員表示,這一新規(guī)的影響可能要過一段時間才能顯現出來。
在中國婚嫁模式中,男方買房,女方添置其他家居物品比較普遍。“隨著《解釋(三)》的出臺,傳統的婚嫁模式可能因此改變。”安徽易尚律師事務所研究民商法的律師史靜表示,女性也許將不再愿意把錢花在不能增值的婚嫁項目中,而是轉向跟男方共同買房。
史靜介紹,對于男(女)方已買房或男(女)方父母贈予房產的,如果男(女)方想和對方共同擁有房產,規(guī)避新司解的辦法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婚前協議,對于如果離婚雙方財產如何分割進行公證;第二種是在房產證中增加女方姓名,這樣一來,雙方共同擁有房產,男方就不能單獨將其變賣,相當于“雙保險”。不過,這種辦法也需要先進行婚前公證。(合肥在線——江淮晨報 孫亮 記者 吳洋)







